本帖最后由 品牌中心Ⅰ 于 2011年7月15日 09:40 AM 编辑
攀钢集团旗下的新钢钒(000629)充分利用证券市场优化资产质量,通过改制、缩股、上市、增发、债务重组、股权划转、资产置换、发行可转债等一系列的资本运作,净资产从1993年上市前的7.5亿元,提高到去年年底的47.3亿元
在证券市场,人们往往过多地把眼球集中在一些新兴产业或高科技公司虚虚实实的资本运作上。传统行业的公司随之被忽视,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大浪淘沙,风霜后见峥嵘。在经过市场的不断历练后,一批稳健、优秀的传统行业公司重获投资者的青睐。
攀钢集团旗下的新钢钒充分利用证券市场不断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便是极好的一例,值得市场人士研究和借鉴。通过改制、缩股、上市、增发、债务重组、股权划转、资产置换、发行可转债等一系列的资本运作,新钢钒从1993年上市前的总股本37800万元,净资产75700万元,净利润4275万元,发展到了去年年底的总股本102330万元,净资产473341.47万元,净利润49043.21万元,速度十分迅猛。
缩股上市奠定基础
新钢钒前身是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独资兴建的攀钢热轧板厂。1993年3月,热轧板厂进行改制,设立了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攀钢板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其中,攀钢集团持股58.6%。1993年5月,攀矿公司并入攀钢集团,所持股份转为攀钢集团持有。至此,攀钢集团共计持股48,500万股,持股比例随即提升至69.3%。
热轧板厂的改制,是其上市的前奏。不过,上市还面临着政策上的障碍。攀钢板材总股本偏大,主管机关批准的发行额度偏小,将使发行后公司的流通股比例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为此,1996年8月,经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攀钢板材按1:0.54的比例进行同比例缩股,一次性扫除了上市的障碍。
1996年11月5日,攀钢板材在缩股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0万股,每股发行价3.70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40,220万元。
由于受额度限制,攀钢板材的部分内部职工股也包含在上市流通的额度内,使公司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大幅度缩减。但这也解决了部分内部职工股的流通问题,可谓有利有弊。
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和转为流通股的内部职工股后,公司共募集资金8470万元。虽然募集资金还不到1亿,但公司的成功上市为后续接连的资本出击奠定了坚实基础。由此,攀钢板材步入了快速扩张、发展的良性轨道。
海外融资遭挫折
1997年,继攀钢板材顺利上市,攀钢集团又酝酿更大规模的资本运作----海外上市,希望将优质的钢、钒业务整合到国际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借以开拓国际市场、树立国际形象。
为此,集团专门设立了攀枝花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钒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0日,是攀钢集的全资子公司。
1997年10月28日,攀钢集团与钢钒公司签订重组协议,攀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攀钢板材国有法人股作为发起人资本投入钢钒公司,钢钒公司随即成为攀钢板材的新任控股股东。由此,作为集团优质资产之一的攀钢板材被装入钢钒公司。攀钢集团希望将该资产二度上市融资,真正实现"物尽所值"。
与此同时,钢钒公司还与攀钢集团签订了资产和负债分离协议及钒业务收购协议。约定由钢钒公司接收、经营攀钢集团主要钢铁及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遗憾的是,攀钢集团的海外上市计划遭到市场低迷的重大打击。当时,已确定香港为上市地,但海外投资者并不认同中国境内国企的上市。如按当时市场所能接受的市盈率计算发行价格,则明显低于公司净资产值,反之则无法得到投资者认同。在无法平衡的巨大障碍下,发行计划终遭流产。
增发新股再获资本
1998年10月,在首次上市筹资近两年后,攀钢板材大规模进行增发融资,为公司发展获取足够的资本金。该次增发共计发行62110.0145万股,其中向社会公开增发流通股20,000万股,发行价4.8元/股,共募集资金9.6亿元;向攀钢集团定向增发法人股42,110.0145万股,发行价格4.8元/股。
由于钢钒公司海外上市失利,该公司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大减。攀钢集团遂以钢钒公司评估后的主要钢铁、钒类资产认购攀钢板材增发的新股。该部分权益经评估为202,128.07万元,认购价4.80元/股。钢钒公司的钢钒业务至此全部进入攀钢板材,钢钒公司失去存在的必要,法人地位也被注销,持有的攀钢板材股权重新转回攀钢集团名下。
增发完成后,攀钢板材的主营业务实现了初步转型,开始转向高附加值、科技含量高的钒业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大幅度提高。
为配合业务转型,提升市场形象,公司名称也由原来的"攀钢集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钢钒"。
债务重组摆脱包袱
在频频运作中,攀钢集团与新钢钒形成了巨额债务往来,严重影响了新钢钒的资产优化。为解决攀钢集团与新钢钒巨额的债权债务问题,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2000年3月,新钢钒将其对攀钢集团的债权60675.7万元与其所欠攀钢集团60675.7万元债务(承继原钢钒公司的债务)一次性抵偿。攀钢集团并承诺在2000年度将所欠新钢钒余款及资金占用费2,494万元全部归还。
债务重组的优势显而易见。不仅极大改善了新钢钒的资产质量,一举两得地解决了应收与应付款项两大问题;并妥善解决了大股东欠款这一敏感事项,为新钢钒的后续发展回笼了巨额资金。
可以说,新钢钒在公司仍保有持续增长能力时,有远见地进行了大规模债务重组这一举措,具有相当的市场影响力,值得众多亏损、困境公司及其大股东学习和反思。
(续下文) |